(一)若发现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二)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若有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要保留好相应证据,以实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
(三)若权利受损害已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