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案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会开展审查起诉工作。检察院会对整个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关证据做全面审查,以此来判定是否符合起诉的标准。要是检察院觉得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这个案子期间,检察院能够去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时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看法,并且记录下来。要是发现案子存在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等状况,检察院有两种处理方式,既能够把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让其补充侦查,也能够自己进行侦查。不过补充侦查最多只能有两次。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检察院能够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要是被害人对此不服,在收到决定书后的七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提起公诉。总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就会进入到新的法律程序推进阶段。比如有个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行为,警方侦查后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就会按程序向法院提起公诉,让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