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时其他费用的承担得看具体情形。要是双方签的合同里有明确规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就像约定追款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都由违约的一方承担。要是合同里没约定,一般来说,合理的追款费用像诉讼费、公告费等,通常是败诉的一方来承担。但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可能就得债权人自己承担了。不过在一些特殊案件里,比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担保权等产生的必要费用,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的。另外,如果债务人是恶意拖欠,使得债权人支出了额外费用,债权人能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承担这些费用。总之,具体费用到底由谁承担,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等来判断。比如合同中未约定,但债权人行使担保权产生了必要费用,依据法律规定,这笔费用就可要求债务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