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婚前财产在结婚前已取得所有权,其性质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仍属个人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与特定人身相关,体现对受害者的补偿和救济,仅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是尊重当事人自主意愿的体现。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特定个人专用性,也属于个人财产。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这些财产在离婚时,因其个人属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若您在夫妻财产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