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积极收集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像笔迹鉴定结果、证人提供的证言等,以此证明自己没签署文件参与公司设立或股权变更。
(二)提出异议:向公司和其他股东表明情况,要求纠正登记错误。若公司不配合,就以书面函件详细说明。
(三)法律维权:前面的办法都行不通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冒名登记无效,撤销股东身份。若法院认定是冒名登记,会判决撤销登记。若因此遭受损失,可要求冒名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