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性质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纳入分割范围,因其购买及登记情况表明这是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体现了对共同还贷贡献的认可。
(3)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
(4)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明确了出资与产权的对应关系。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提醒:
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复杂,建议详细梳理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等情况。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