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农村交通事故后,若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受伤未致残的受害人要保存好医疗相关票据,以便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若因伤致残,及时进行伤残鉴定,按鉴定结果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项目;若受害人死亡,亲属应收集办理丧葬事宜的费用凭证,争取合理赔偿。
(二)对于财产损失赔偿,车辆维修要去正规维修厂并保留维修清单和发票,证明车辆维修费用;对于车载物品损失,尽量提供购买凭证;车辆无法使用时,保留乘坐替代性交通工具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