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除特定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有碍侦查情形消失需立即通知;检察院决定拘留的由检察院通知,常以送达拘留通知书通知,超合理时间家属可主动联系执行机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于被拘留人员,为保障家属知情权,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外,公安机关要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待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就应马上通知。而检察院决定拘留时,由检察院负责通知家属。在实际操作中,送达拘留通知书是常见通知方式。若家属超过合理时间未收到通知,有权利主动向执行拘留的机关询问情况,以了解被拘留人的相关信息。如果在这方面遇到疑问或者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