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范围是由债权人的债权来确定的。简单来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追回的财产价值得和债权数额差不多。要是债务人做了一些对债权人不利的行为,像放弃到期债权、把财产无偿送人或者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这些行为会让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那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一旦法院判定撤销权成立,债务人做的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比如说,债务人把价值100万的房子免费送给别人,而债权人对债务人有80万的债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能够在80万债权的范围之内行使撤销权,要求把这个赠与行为撤销,把房子或者房子的价值追回来,以此保障自己债权能实现。要是追回来的财产价值比债权多,多出来的部分就得还给债务人或者其他合法的权利人。总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在合理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要以保障自身债权为目的,遵循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