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普通环境民事侵权时,被侵权人应收集污染者或致害者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证据,如现场照片、检测报告等,然后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二)若有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侵权,被侵权人可要求所有污染者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进行赔偿。
(三)若存在第三人过错导致环境问题,被侵权人既可以找污染者、破坏者索赔,也能向第三人索赔,污染者、破坏者赔偿后会向第三人追偿。
(四)若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履职造成环境损害,依据相关规定向国家机关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