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私车公用车辆故障赔偿需区分情况,因工作正常使用致故障,单位一般担责;员工操作不当等致故障,员工担责。有协议按协议,无协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公平原则和受益人担责原理,单位作为私车公用的受益者,当车辆因工作正常使用出现故障时,通常应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若员工存在操作不当、故意损坏或重大过失等情况,如超速驾驶、未按规定保养导致车辆故障,员工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实际处理中,若存在私车公用协议,应按照协议约定来确定赔偿主体和方式;若没有协议,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协商是解决问题较为便捷的方式,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明确责任。如果您在私车公用车辆故障赔偿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