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离婚期间,如果男方没有经过女方同意就擅自把房子卖了。要是第三方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女方很难把房子追回来,不过女方可以让男方赔偿损失。要是第三方不构成善意取得,像明明知道房屋正处于离婚诉讼阶段还去购买等情况,女方有权利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能要求第三方把房屋返还。
法院进行判决的时候,会全面考虑很多因素。像购房款有没有合理支付、房屋有没有完成过户等。要是房屋已经过户给了善意的第三方,并且第三方支付了合理的价格,法院有可能认定合同是有效的;要是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情形,就会支持女方的诉求,判定男方的行为无效,要求男方把房屋返还。总之,重点在于第三方是不是善意取得,这对判决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旦第三方构成善意取得,即使女方有异议,房屋也难以追回,只能通过要求男方赔偿来弥补损失;而若不构成,女方就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