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强调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信赖利益造成损失。而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实施侵权行为后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2)二者在构成要件、保护利益和赔偿范围等方面有明显不同。构成要件上,缔约过失侧重合同订立中的诚信违背,侵权责任注重侵权行为的存在。保护利益方面,缔约过失保护信赖利益,侵权责任保护人身、财产等权益。赔偿范围也因此有所差异。
(3)同一行为一般只能符合一种责任的构成要件。在合同磋商时,隐瞒重要信息多认定为缔约过失;故意伤害对方人身则多构成侵权责任。
(4)依据“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个行为不能同时适用缔约过失和侵权责任进行重复评价。
提醒:在遇到相关纠纷时,需准确判断适用哪种责任,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