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设赌场罪案件里,被告人的顺序是按照主犯、从犯等情节来定的。主犯一般会被排在比较靠前的位置。主犯指的是在犯罪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像是进行组织策划或者起着关键作用的人。从犯就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会排在主犯的后面。
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各个被告人在犯罪行为里的具体行为表现、参与的程度、对犯罪结果的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进而排列顺序。举例来说,要是有人积极组织赌场的运营,提供主要的场地和设备,还从中获取了巨大的利益,通常就会被认定为主犯,排在前面;而要是只是偶尔去帮忙望风,协助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大多就是从犯,顺序就会靠后。最终的顺序是由法院依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以及量刑原则来确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罪责相适应的原则。这意味着,犯罪情节越严重、对犯罪结果影响越大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排序就会越靠前,受到的刑罚也会与其罪责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