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刑期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刑期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比如有人被判处管制3个月,若判决前先行羁押1个月,实际执行管制刑期为从判决执行日起算的1个月加上折抵的2个月,共3个月。若被判处拘役2个月,判决前羁押1个月,实际执行拘役刑期就是从判决执行日起算的1个月加上折抵的1个月,共2个月。有期徒刑的折抵计算也是这样,能据此准确确定实际服刑期限。这是因为不同刑罚性质不同,管制相对限制程度轻些,所以羁押折抵比例不同,而拘役和有期徒刑折抵比例相同,都是为了确保刑罚执行的准确性和公平性,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也保障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