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醉驾者想争取不提交检察院,要确保自身符合可不提交检察院的法定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六种情况。
(二)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醉驾的相关情况,不要隐瞒事实。
(三)争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例如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四)主动赔偿因醉驾造成的损失,尽力弥补被害人的伤害,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五)向办案机关充分说明情节轻微的理由及证据,比如提供当时的路况、血液酒精含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