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同喝酒的人是否担责取决于有无过错行为,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未对醉酒者尽合理照顾义务、未劝阻酒驾者驾车离开等情况需担责,无过错则通常不担责。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共同饮酒的情形中,强迫性劝酒使饮酒人过度饮酒,明知对方有不宜饮酒疾病仍劝酒,这两种行为都属于主动对饮酒人施加不利影响,增加了饮酒人酒驾出事故的风险,劝酒者存在过错,要对损害后果担责。未对醉酒者尽合理照顾义务,未有效劝阻酒驾者驾车离开,一同喝酒的人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有失察之责,也可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存在这些过错行为,一同喝酒的人一般无需担责。若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共同饮酒责任纠纷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