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申请人来说,若遇到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导致执行程序暂时终结的情况,要注意积极寻找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以便及时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二)每次申请执行前,需了解并遵循法定程序,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确保申请能顺利通过。
(三)在整个过程中,要保存好与仲裁和执行相关的各类文件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在不符合终结执行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依法多次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