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金额较小、时间短且无严重后果时,主动和资金所有者沟通,诚恳道歉并及时还钱,和对方达成赔偿损失等和解协议,争取对方谅解。
(二)挪用金额较大或涉及犯罪时,及时自首,如实交代情况,积极退还资金并赔偿损失,利用自首和退赔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