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核心条件:
1. 双方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关系(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 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离婚,不存在胁迫或欺骗的情况
3. 必须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离婚协议要具体明确)
4. 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5. 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精神正常、能自主表达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民法典规定了30天离婚冷静期。具体流程是:第一次去民政局申请后,要等30天冷静期届满,双方再共同去民政局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如果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离婚申请就自动失效。
建议你们:
1. 先就财产、子女等问题充分协商
2. 拟好离婚协议草案(可以请律师把关)
3. 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4. 提前预约民政局办理时间
如果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争议较大,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