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相关单位求助:遇到家庭暴力,可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投诉、反映或求助,这些组织会进行调解、劝阻。
(二)报警: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及时出警制止暴力行为,还会根据情节对加害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后会作出裁定,加害人违反保护令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赔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损害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