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优先由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况,父亲可请求抚养权。此时父亲可收集母亲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协议不成,双方都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能保证陪伴孩子的时间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孩子意愿,可与孩子好好沟通,让孩子表达真实想法,但不能强迫孩子。
(四)双方可协商轮流抚养孩子,制定详细合理的轮流抚养方案,保障孩子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