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期间一旦犯新罪,要立即向司法机关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司法机关对新罪展开调查。
(二)司法机关会对新犯的罪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刑罚按数罪并罚规定决定执行刑罚。如果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处理,像数罪中有有期徒刑和拘役,就执行有期徒刑;有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后,管制仍要执行。若数罪中有附加刑,附加刑也须执行,种类相同就合并执行,不同则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