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情况:自判决书送达起有10日上诉期,未上诉则判决生效,生效后10日内交付执行。在此期间,当事人要注意上诉期的时间节点,避免错过上诉权利。
(二)二审判决情况:判决书作出即生效,生效后10日内交付执行。罪犯剩余刑期3个月以下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财产刑执行:法院会在规定时间查控、处置罪犯财产,执行进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当事人需配合法院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