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合同效力:仔细查看主债权债务合同及保证合同,若有无效情形,如合同内容违法等,可能无需担责。
(二)明确保证方式: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能直接要求担责。
(三)查看保证期间:若已过保证期间,可主张免责。
(四)提供履行证据:若主债务人已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应提供相关证据。
(五)积极应对诉讼:收集有利证据,按时参加诉讼,在法庭合理阐述观点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