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自身是否符合假释条件。要确认自己不属于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且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
(二)判断是否涉及特殊情况。若有特殊情况,可准备相关材料,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执行刑期限制。
(三)确认自己不属于限制假释范围。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四)向执行机关提出假释申请。最终由法院裁定是否准予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