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财物侵占纠纷,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分析处理:
法律性质上,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嫌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或诈骗罪,具体要看当时双方约定的性质。如果是临时质押借款,对方擅自处分质押物属于违约+侵权。
实务中建议您:
立即收集证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见证人等)
通过v信或电话再次明确要求对方返还手机或等价赔偿
如果对方拒绝,可以报警处理(警方一般会先按民事纠纷调解)
同时准备好起诉材料,600元标的可以走小额诉讼程序
赔偿标准:
您可以主张:
① 手机现值(需评估)
② 或要求返还1200元销售款
两者择高主张更有利
建议今天内先固定证据,然后给对方发书面催告(哪怕通过v信文字也行),这样后续无论调解还是诉讼都会更主动。需要协助起草法律文书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