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事人对管辖权转移存在疑问,可及时向法院咨询了解转移的依据和流程,确保自身知晓案件后续进展。
(二)诉讼参与人应配合新管辖法院的工作,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和参与审理,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案件审理延误。
(三)在管辖权转移过程中,各方要注意保存好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防止材料丢失影响案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条规定明确了管辖权转移的情形,体现了管辖权转移不重新立案,只是改变管辖法院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