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执行。不过若觉得约定过高或过低,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当约定违约金超出造成损失的30%,可能被认定为过高。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违约赔偿数额要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确定赔偿数额时,要综合具体违约情形、损失证据等,以此平衡双方利益,合理弥补非违约方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