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银行卡收赌博资金可能涉及开设赌场罪共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罪、诈骗罪,定罪需综合多因素判定。
法律解析:
当明知是赌博资金仍用银行卡协助收取时,这为赌博犯罪活动的资金流转提供了帮助,属于共同犯罪情形,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若帮人掩饰、隐瞒赌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让非法资金表面合法化,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银行卡收取赌博资金并实施诈骗,便可能构成诈骗罪。不过具体的定罪并非单一判断,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参与程度、资金流向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或者对自身行为是否涉及犯罪存在疑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