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涉及到合伙关系和工资支付两个法律问题。首先,合伙人有义务按照合伙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擅自挪用合伙资金可能构成违约。其次,作为实际用工方,您确实需要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否则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合伙人私自挪用工人工资的行为可能构成以下责任:1)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资金使用义务;2)如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而您二次支付工资的行为是正确的,这避免了拖欠工资的法律风险。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伙协议、工资支付凭证、与合伙人的沟通记录等;2)与合伙人协商要求其返还挪用的工资款;3)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追偿,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过程中要保留好所有支付凭证,这对后续维权很重要。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更详细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