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盗窃者而言,若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争取从轻处罚。如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盗窃行为。
(二)积极采取退赃退赔的行动,与被害人沟通并取得其谅解,这可能会在量刑时起到积极作用。例如尽快归还摩托车或赔偿相应价值。
(三)司法机关在量刑时,要全面审查各种情节,包括从重和从轻情节,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