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阶段是可以和债权人协商的。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在执行阶段进行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虽未明确写明执行阶段必须协商,但规定了当事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以双方可就还款事宜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下为具体分析:
协商的方式
1、 主动联系法院:被执行人可告知法院有协商还款意愿,请求暂停执行程序以便与债权人协商。法院通常会考虑,因协商解决有助于减轻执行压力、提高执行效率。
2、 直接与债权人沟通:主动联系债权人,诚恳说明还款困难和还款计划,如提出分期还款、延长还款期限或减免部分利息等方案,争取其同意。也可委托律师与债权人协商,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和谈判技巧,能更好沟通争取有利结果。
协商的流程
1、 签订和解协议:若双方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明确还款金额、方式、期限等具体内容。
2、提交协议给法院:将和解协议提交法院,请求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会审查协议,确认无误后依法作出相应法律文书。
协商的注意事项
1、、遵循合法、自愿、公平原则:协商过程需遵循相关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条件。
2、按协议履行义务: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务必严格按约定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债权人有权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会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