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判决书下达后能否去看守所会见,要依据判决是否生效以及剩余刑期判断。未生效时一般仅律师可会见;生效且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家属能按看守所规定会见;剩余刑期超三个月转监狱服刑,按监狱规定会见。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为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在判决未生效时,案件可能存在上诉等情况,所以通常只有辩护律师能前往看守所会见,家属等其他人员不被允许。而当判决生效,若罪犯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并留所服刑,家属可按看守所规定申请会见,一般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若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罪犯会被转至监狱服刑,此时需遵循监狱的会见规定。如果对判决书下达后的会见事宜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