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可能被宣告缓刑的人员,在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时,要积极配合社区提供自身相关信息,包括社会关系、日常表现等,确保社区能准确出具证明。
(二)在社区生活中保持良好表现,与邻里和谐相处,遵守社区规定,这样有利于获得积极的社区证明。
(三)若社区证明显示存在不良影响等情况,可与社区沟通,说明情况,争取重新客观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