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可及时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及是否会申请延长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二)可在适当时间为嫌疑人委托专业律师,律师能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等,还可与检察机关沟通,了解是否会批准逮捕。
(三)若刑事拘留期满,嫌疑人未被释放也未变更强制措施,家属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公安机关上级部门反映等,要求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