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拿到后,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推翻。但在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下,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
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比如一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让对方误以为债务很多而在财产分割上作出让步,或者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强迫对方签订离婚协议。
存在重大误解:若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等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起诉请求撤销。例如,对房产的实际价值、车辆的所有权归属等产生误解而签订的离婚协议,可通过诉讼进行纠正。
发现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未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在离婚时,双方都不知道有一笔存在海外账户的存款,后来发现了,就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