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服刑人员有未履行的债务,家属存的钱已归服刑人员所有,法院有权执行。这种情况下,家属可与法院沟通,了解债务情况,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方案。
(二)若家属能证明钱是暂存供服刑人员日常开销,并有明确资金归属声明,可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一般不会执行。比如提供存钱时的说明、与服刑人员的聊天记录等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