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时,优先以扣除社保后实际到手的收入为参考,因为这是抚养方实际可支配资金。
(二)若有证据表明一方隐藏实际收入、以低扣除社保后收入少付抚养费,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抚养费数额。
(三)确定抚养费还需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