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再审需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提出。这是为了维护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当事人无期限地申请再审。
(2)在特定特殊情形下,如出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裁判行为,当事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这些情形严重影响了裁判的公平性和正确性。
(3)对于已生效的调解书,若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也可申请再审,且时效规定与判决、裁定一致。
提醒:申请再审有严格的时效要求,需及时留意特殊情形的出现。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