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释放后若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
(二)遵守变更强制措施后的相关规定,如取保候审时按要求报告活动情况,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时及时告知执行机关。
(三)后续若公安机关收集到新证据重新启动逮捕程序,当事人需配合司法机关的安排。
(四)若确认是错误拘留,当事人可准备好相关材料,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