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子女未成年,可主张老赖存入子女名下的钱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法院执行该财产。
(二)当子女成年且有独立经济来源和收入,收集资金来源是老赖违法转移、财产获取与子女收入不符等证据,以证明财产实际为老赖所有,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债权人在实践中要承担举证责任,准备好转账记录、资金往来凭证等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执行涉及老赖财产问题上,此规定体现了对债权人权益保护,债权人通过合理方式证明财产应被执行时,法院应支持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