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参与网络赌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偶尔参与、不以营利为目的仅娱乐消遣不构成赌博罪,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赌博罪关键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如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等。“以赌博为业”则是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或挥霍来源。而偶尔参与网络赌博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娱乐消遣性质,虽不构成赌博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由此可见,法律对于不同性质的网络赌博行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对网络赌博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