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家属来说,如果37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要做好长期应对的准备,可以为嫌疑人准备必要生活物品,同时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案件侦查进展,为后续审判做准备。
(二)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嫌疑人被释放后,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要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公安机关后续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