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及时和检察院沟通能否推迟传唤时间。因为犯罪嫌疑人有按要求及时到案接受讯问的义务。
(二)若有不可抗力、突发重大疾病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前往,需向检察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
(三)申请延期时,要提供证明材料,像医院诊断证明、交通受阻证明等,以此证实理由真实。
(四)若获检察院批准,会重新确定传唤时间。
(五)无正当理由擅自推迟,可能被认定不配合调查,检察院有权采取拘传等进一步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应当及时讯问查证,对于经依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