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要重视自身税务合规,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税务自查,避免出现偷税漏税行为。
(二)法定代表人无论是新是旧,都要对公司税务情况有充分了解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股东、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要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自身在税务方面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