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不同程序审限,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延长,以此判断案件是否超期。
(二)超审限未判决时,联系承办法官询问进展和未判决原因,了解是否因法定事由延长审限。
(三)若存在违规拖延,向法院监督部门如法院监察室反映,督促尽快审结。
(四)准备可能的补充证据,用于后续庭审补充或二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