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同事的情况,我理解这确实是个令人痛心的遭遇。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去世后,父母确实可以依法办理收养手续。不过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首先,收养人需要符合《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能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犯罪记录等。建议您同事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这些基本条件。其次,目前收养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福利院收养孤儿,二是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比如兄弟姐妹的孩子)。前者程序较规范但等待时间较长,后者相对简便但需要亲属配合。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孩子已满8周岁,还需要征得孩子本人同意。收养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相同。建议您同事可以先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同时准备好身份证、收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如果考虑收养亲属子女,建议先与相关亲属充分沟通协商。这个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进一步咨询。希望这些信息对您同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