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离婚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割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1. 如果购房资金来源于双方共同出资,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可以主张房屋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建议收集银行转账记录、购房款支付凭证等证据来证明出资情况。2. 如果购房资金完全由登记方个人出资,且能证明资金来源于其个人财产(如离婚时分得的财产),则房屋可能被认定为登记方个人财产。3. 法院在审理时会考虑:双方同居时间长短、对家庭的贡献、购房目的等因素。长期同居且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更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4. 如果房屋有贷款且共同偿还,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建议:
1. 先尽量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等证据
2. 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可以协商房屋折价款或产权比例
3.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但要注意2年诉讼时效(从分手时起算)这类案件证据收集很关键,建议尽快整理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