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行政拘留,要积极配合执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若认为处罚有误,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若面临司法拘留,需及时认识错误,按照法院要求改正妨害诉讼的行为,争取提前解除拘留。
(三)当被刑事拘留时,嫌疑人及其家属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家属应关注案件进展,了解是否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